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提升学生实践学习效果,根据《闽江学院实习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闽院教〔2021〕16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参加指导2023-2024学年毕业实习、生产实习的我校实习指导教师。
(二)优秀实习生
参加2023-2024学年毕业实习、生产实习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1.遵守各项教学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实习指导教师职责,未受过校内处分,指导的学生实习期间未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未发生安全事故。
2.2023-2024学年实习课程授课时间不少于4周(包含共同授课)。
3.2023-2024学年原则上至少指导5名集中实习学生,且指导的学生中,至少有1人在此次评选中被学院推荐为校优秀实习生。
4.对实习教学认真负责,教学意识强,及时填写、提交学校、学院要求的各项实习教学材料,且材料质量较高。重视教学改革,实习效果好,所带的实习学生受到实习单位的好评。
5.能够出色完成实习教学任务,精心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技能操作,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受到实习生的一致好评。
6.与开展实习的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密切,指导实习期间,对实习基地建设(如实践教学管理、教师研修、产学合作、学生就业等方面)具有较为突出的贡献。
7.实习指导教师在2023-2024学年有以下情况的优先评选,并将相关成果证明材料附在推荐表中:
(1)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与实习相关的教学改革论文或通过实习课程完成校级及以上师生的科研立项;
(2)实习指导工作受到市级及以上官方媒体公开宣传报道;
(3)指导的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表现突出,受到实习单位公开书面表扬或收到实习单位的录用通知书;
(4)担任我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校内负责人,带领学生集中赴实践教学基地实习。
(二)优秀实习生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入学以来未受违纪处分或通报批评,学习态度积极。
2.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中实习,实习态度端正,实习时长符合教学大纲要求,且不少于4周。
3.实习期间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结合岗位实际和专业特点,出色完成实习任务,具有一定的实习成果,受到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老师的好评。
4.按时全面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个人实习资料齐备且质量较高,实习成绩在90分及以上(百分制)或为优秀(五级计分制)。
5.实习生在2023-2024学年有以下情况的优先评选,并将相关成果证明材料附在推荐表中:
(1)结合实习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获奖等;
(2)实习成果被企业采纳或受到实习企业公开书面表扬或获得实习单位录用通知书等。
三、评选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
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指标为每个学院2人;优秀实习生推荐指标为不超过学院2024届毕业生人数的2%。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程序分为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公布三个阶段。
1.个人申报。由各学院组织评选工作,经本人申请,填写《闽江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或《闽江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实习生推荐表》(见附件3、4),上报本学院。原则上申请人只能在一个学院进行申报。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结合申报者实际表现情况,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并将申请材料与教学大纲、实习计划、每月上报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等数据核对一致后,择优提出候选名单,经学院评议、公示后最终确定推荐名单,并排出推荐优先次序,于2024年6月2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闽江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闽江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闽江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闽江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实习生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教学楼1C315),电子档汇总并压缩命名为“学院名称+实习评优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3.学校审核公布。教务处对各学院申报名单进行审核,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以学校文件公布最终评选结果。
五、其他事项
各学院应在此次评先工作中做好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我校评选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存在实习经历、上报材料作假等问题,可以书面方式向教务处提出异议。教务处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附件:
1.闽江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2.闽江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
3.闽江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
4.闽江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实习生推荐表
教务处
2024年5月22日
附件1
闽江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学院名称(盖章): 学院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日期:2024年 月 日
序号 | 工号 | 姓名 | 职称 | 指导课程名称 | 课程开始时间 | 课程结束时间 | 周数 | 指导实习学生人数 | 指导学生实习单位 | |
集中实习人数 | 分散实习人数 | |||||||||
范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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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级xx专业生产实习 | 2023/9/1 | 2023/9/28 | 4 | 5 | 0 | xx有限公司、xx工厂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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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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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闽江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
学院名称(盖章): 学院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日期:2024年 月 日
推荐排名 | 学号 | 姓名 | 实习课程名称 | 实习单位名称 | 实习开始时间 | 实习结束时间 | 周数 | 实习成绩 | 指导教师姓名 |
范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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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级xx专业毕业实习 | xxx有限公司 | 2024/2/26 | 2024/4/19 | 8 | 90/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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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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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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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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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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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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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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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中“推荐排名”栏是指在本学院推荐优秀实习生中的排序。
附件3
闽江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
姓名 |
| 学院 |
| 指导实习课程名称 |
|
职称 |
| 指导实习 学生人数 | 集中实习 人 分散实习 人 | 指导的学生中,被推荐为校优秀实习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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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课程起止时间 |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共 周) | ||||
是否受过校内处分、指导的学生实习期间是否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是否发生安全事故 | 是£ 否£ | ||||
承担实践教学情况是否和教学大纲、实习计划、“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等数据一致 | 是£ 否£ (审核人: ) | ||||
实习指导成效 | (对照评选条件,总结实习教学中典型做法、突出业绩、实习教学改革情况或取得的实习教学实效等。不少于300字。)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学院意见 |
学院负责人签章: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1.本表一式两份,教务处、教师所在学院各一份。
2.“承担实践教学情况是否和教学大纲、实习计划、‘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等数据一致”栏由学院统一填写。
附件4
闽江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实习生推荐表
推荐排名 |
| 学院 |
| 学号 |
|
学生姓名 |
| 实习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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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课程名称 |
| ||||
实习时间 |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共 周) | 实习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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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以来是否受过违纪处分或通报批评 | 是£ 否£ | ||||
实习情况是否和教学大纲、实习计划要求一致,是否和“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等数据一致 | 是£ 否£ (审核人: ) | ||||
个人 实习 先进 事迹 | (对照评选条件,总结实习经过、取得的成绩、个人心得或收获等,不少于300字。)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实习指导教师意见 |
指导老师签章: 年 月 日 | ||||
学院意见 |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1.表中“推荐排名”、“实习情况是否和教学大纲、实习计划要求一致,是否和‘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等数据一致”栏由学院统一填写。
2.此表一式两份,教务处、实习生所在学院各一份。
分送:各学院,存档。 |
闽江学院教务处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