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2024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项目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项目结题。2020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含2020年、2021年立项的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2020年以来立项的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一般项目及有关社科类专项项目,不含基础教育研究专项),达到结题条件的。
参照附件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一般项目结题条件应满足: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CN及以上级别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明确标注获教育厅项目资助(挂项目编号),成果内涵必须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其他类别项目结题要求具体以立项通知为准。
2.项目清理。对于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包括:
1.电子材料:
(1)结题汇总表(附件1),excel电子版;
(2)结题报告书(附件2),word电子版+pdf盖章扫描电子版两种,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书”;
(3)成果佐证材料,pdf扫描电子版(多个成果的合并扫描成1个pdf文档),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佐证材料”。
上述3份材料打包压缩成1个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2.纸质材料:
(1)签字盖章的结题报告书,1份;
(2)成果佐证材料,1份。
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所属项目类别。
项目负责人应于9月20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email protected],纸质版交至行政楼B201科研处,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本次结题申报。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各项目立项通知以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结题相关工作,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 。
2.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做好课题研究总结工作,按照申报书拟定的计划任务,按期提交结题申报。
联系人:卢琳娜,83761732,1[email protected]
附件:
1.2024年度下半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汇总表
2.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
科研处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