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4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现转发《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闽科农函〔2024〕2号)给你们,并就2024年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认对象
选认对象包括个人、团队科技特派员。
(一)个人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是与企业、基层开展技术需求对接并达成明确合作意向的科技人员。其中工业领域科技特派员比例不低于本地区推荐总指标数的30%,同时兼顾第三产业的个人科技特派员比例。
(二)团队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是个人科技特派员牵头发起的,跨专业、跨领域、跨区域开展技术服务或创业的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团队。服务同一单位,技术供给相似的科技人员,可整合成团队科技特派员。
二、选认条件
(一)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原则上应具备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并具有相关科技成果或科技服务经验,以“用”为导向,不限来源(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均可)、不限身份、不限服务领域。
对入选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以上人才计划、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劳模工匠、荣获省级以上技能大赛铜牌以上或拥有授权有效发明专利一项以上的,选认时适当放宽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等要求。
(二)申请人如果是2023年选认的省级科技特派员,则其在2023年省级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中应达到合格等次。
(三)对通过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发布技术服务(成果),主动与企业等经济实体开展技术需求对接,并达成明确合作意向的科技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选认为省级科技特派员。
(四)团队科技特派员的发起人及成员须符合个人科技特派员选认条件。
发起人须同时申报个人科技特派员,经审核并最终选认成功后,才能作为团队科技特派员发起人。
(五)对年度考核表现好、业绩突出且所在单位同意继续派出、服务对象同意继续接收的上一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予以优先选认,延长选认期。
三、选认程序
(一)技术需求对接。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和基层在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mp.fjktp.cn)或“福建科特派”微信小程序上发布订单式技术需求,各高校、科研院所组织科技人员在平台上发布技术服务(成果)清单,并与企业和基层进行需求对接洽谈。
(二)人员注册登记。与企业或基层成功达成技术需求对接后,选认对象登陆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进行注册认证申报,并绑定“福建科特派”微信公众号,个人科技特派员可通过手机在“福建科特派”微信公众号上直接申报(具体程序见附件),团队科技特派员通过云平台(电脑端)申报。
申报时,个人、团队选认对象须在微信公众号或云平台(电脑端)上传与工作单位、服务对象签订的三方或双方协议(参考格式见附件)。
个人、团队科技特派员注册登记时间:2024年1月12日-2024年2月20日。
四、工作经费
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含援疆援藏援宁)的选认对象可申请工作经费,申请补助标准:2万元/人。工作经费,选择拨款至工作单位闽江学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同步开展援疆援藏援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援疆援藏援宁科技特派员以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为主推荐,不占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推荐指标数。
各单位应本着“保障急需、宁缺毋滥”原则推荐申报援疆援藏援宁科技特派员,申报的人选(团队)数量一般不超过2023年获批数量,之前未获批过的单位推荐申报个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一般分别不超过2个。
(二)获正式选认的省级科技特派员须认真履职并接受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分为履职情况、服务成效、服务满意度三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办法和要求在选认名单公布后另行通知。
(三)拟申报2024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的老师,请认真填写《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三方(双方)协议书-个人科技特派员》《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三方(双方)协议书-团队科技特派员》,纸质协议书一式2份(请先“服务对象意见”栏盖章好,A4纸正反面打印,落款时间放空)。
第一批纸质协议书请于1月25日(周四)下午下班前交至科研处;第二批纸质协议书报送时间科研处另行通知。
联系人:科研处,刘老师,0591-83761648
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0591-83334935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0596-7092576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0595-22579361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0598-8590650
莆田市科学技术局0594-2653932
南平市科学技术局0599-8834033
龙岩市科学技术局0597-2826296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0593-2832930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0591-23163114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91-87869374
科研处
2024年1月16日